Benzo[a]pyrene · 食安事件全時序

苯駢芘超標事件:完整時間軸 從業者第一次驗出異常,到主管機關開罰、修法與獨立調查——每一條都附可點的官方來源。

2026 年 7 月,中聯油脂一批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 8.1 μg/kg, 超過我國法定限量 2.0 μg/kg。約 1,300 公噸問題油流入三家大廠、再擴散到數百家下游業者。 這頁把整起事件依時間排好,包含中央與各地方衛生局的每一步、司法偵辦進度, 以及立委、地方議員、民間團體的質疑與街頭抗議。 來源以衛福部食藥署與各地方衛生局官網公告為主,輔以公視新聞網與中央社。 下架數量、公布家數、20% 門檻這三個爭議最多的數字,另外整理成 〈三組爭議最多的數字〉; 中央與地方講法不一致的地方,整理成 〈同一件事,中央和地方講的不一樣〉並排比對。

更新 2026-08-02 14:20 事件 86 則 來源:食藥署行政院立法院/各地方衛生局/公視/中央社/EUR-Lex
8.1檢出苯駢芘 μg/kg,為法定限量 2.0 的 4.05 倍
48 天從業者首次驗出異常,到向主管機關通報
1,300問題油品公噸數,流向福懋福壽泰山三家
1.65 億食藥署中聯的罰鍰,中央開罰史上最高
1,380 所教育部清查用到問題油的學校(7 月 13 日)
60 億消保協會校園團體訴訟初估求償金額(7 月 21 日)
501 項檢驗合格、獲准重新上架的產品(7 月 23 日)

這頁怎麼編的

這是一份時序整理,不是評論。編排上守四條規矩,讀者可以逐條檢查:

  • 不挑事件。切到「懶人包」不會少掉任何一則,80 則全部都在,只是收起內文、只看標題與來源。挑哪幾則本身就是一種立場,所以不挑。
  • 質疑與回應成對出現。只要收錄了某一方的指控,被指控方的回應也一定收;反之亦然。中央與地方講法不同的七個爭點,另外並排整理成一區。
  • 不同立場都收。執政與在野的民代、藍綠地方首長、民間團體與消保團體的主張都列入,包含針對不同執政縣市的抗議。
  • 只寫查得到的,寫不出來就說寫不出來。每則附可點來源,優先官方公告與公視、中央社。查不到官方原文的一律標明,不用推測補洞。

時間軸本身不對任何一方下判斷。需要評價與詮釋的內容集中在「媒體與評論怎麼看」那一區,且已標明來源等級不同。

時間軸

依日期排列。每則標示是哪一方的動作——業者、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司法、法規、民意代表或民間團體。 點下方按鈕可只看其中一條線;想單看外界怎麼質疑,按「民意代表」「抗議遊行」或「民間」。 名字依人物、公司、機關與團體三類分色標示。 趕時間就切「懶人包」——事件一則都不會少,86 則全在,只是收起內文,只看標題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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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點是為了快速進入狀況而寫的摘要,每一點都能在下方時間軸找到對應事件與官方來源。下方 86 則事件不會因為切換模式而減少。

  1. 2026 年 4 月生產的一批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 8.1 μg/kg,是法定上限 2.0 的 4 倍。
  2. 最早 5 月 13 日就被下游業者驗出來,6 月 30 日通報主管機關,相隔 48 天。
  3. 問題油約 1,300 公噸,流向福懋福壽泰山三家大廠,再擴散到 360 家下游業者、1,380 所學校。
  4. 食藥署 7 月 7 日開罰中聯 1 億 6,520 萬元,中央史上最高;地方另罰南僑 300 萬、福壽累計 900 萬。
  5. 中聯總經理余凌冲一度交保,7 月 17 日改裁定收押禁見;四家公司不動產遭扣押 1.26 億元。
  6. 7 月 21 日檢驗結果出爐:30 批中 19 批合格重新上架、8 批銷毀,另 3 批尚未出貨、留置管制。
  7. 7 月 23 日行政院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異常須 24 小時內通報,隱匿最高罰 3,000 萬元。
  8. 7 月 27 日獨立調查認定是原料、製程、檢驗三個環節缺失交互影響,不是單一原因。
  9. 7 月下旬另有多起苦茶油驗出苯駢芘超標,與中聯無關,是獨立的另一條線。8 月 1 日源頭確認為嘉義源春製油廠,該廠停工、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已進入檢調偵辦,原料苦茶籽來源尚未釐清。
  10. 常被誤解的「20% 以下不用下架」只在 7 月 6 日到 7 日之間成立,7 月 7 日中央就宣布未達 20% 的 175 項也要下架。
  11. 中央與地方對「該下架多少、該公布多少」講法不同;7 月 25 日凱道有集會抗議。
人物 公司 機關與團體

第一階段:業者之間,民眾不知情

2026-05-10 → 06-30

異常最早在 5 月 13 日就被驗出來,之後在幾家公司之間往返送驗,6 月 30 日通報主管機關,相隔 48 天。這段是後來食藥署開出史上最高罰鍰的主因。

202605-10

業者中聯製造後來被驗出超標的那批大豆油

依公視新聞網整理的全案時序,這是南僑後續自主檢驗中發現超標的批次製造日。

注意,這批和後來最常被提到的 8.1 不是同一批。食藥署 7 月 1 日公告檢出 8.1 μg/kg 的是批號 315-1150404、製造日期 4 月 4 日;南僑通報 5 月 10 日製造的大豆油「經檢驗同樣發現有超標問題」。中聯 4 月與 5 月生產的油品都出現超標。目前公開報導與官方公告都沒有把兩者的批號對應關係寫清楚。

202605-13

業者南僑自主檢驗,首次發現苯駢芘超標

下游業者南僑在自主檢驗中,最早發現中聯生產的大豆沙拉油苯駢芘超標。這是整起事件已知最早的異常時間點。

202606-04

業者南僑取得外部檢驗結果,確認超標

自主檢驗的異常經外部實驗室複驗後獲得確認。

202606-10

業者南僑通報上游廠商福壽

確認超標六天後,訊息往上游傳一層。

202606-11

業者福壽通知中聯

製造端中聯至此得知自家油品被驗出苯駢芘超標。

202606-15

業者中聯召開品保會,泰山福懋等業者一併知情

此時四家公司都已掌握異常訊息,但都未通報主管機關。這一點後來成為食藥署認定「全數延遲通報」的依據。

202606-16

業者中聯將樣油送愛之味檢驗

中聯自行再送第三方實驗室確認。

202606-25

業者愛之味報告出爐確認超標;同日再送 SGS 複驗

第二份檢驗報告同樣顯示超標,中聯當天把油品再送 SGS

202606-29

業者SGS 複驗結果 8.1 ppb,仍然超標

三份報告都指向同一件事:這批油的苯駢芘超過法定限量 2.0 μg/kg 的 4 倍。

ppb 和 μg/kg 是同一個單位的兩種寫法,1 ppb = 1 μg/kg。不同新聞稿混用,數值可以直接比較。)

202606-30

業者中聯向主管機關通報,台中市食安處當日聯合稽查

距離 5 月 13 日首次驗出異常已 48 天。中聯通報後,泰山福壽福懋南僑才陸續跟進。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獲報後立即啟動聯合稽查。

第二階段:公開、下架與擴大追查

2026-07-01 → 07-14

食藥署發布首則公告後,受影響業者名單從 257 家滾動到 360 家,下架範圍從單一批號擴大到中聯 4 至 6 月的全部產品;檢方同步介入。

202607-01

主管機關食藥署首度公告:批號 315-1150404 檢出苯駢芘 8.1 μg/kg

食藥署接獲中聯油脂主動通報,該批大豆沙拉油(製造日期 115 年 4 月 4 日、有效期限 115 年 9 月 30 日)檢出苯駢芘 8.1 μg/kg,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2.0 μg/kg 限量。

問題油約 1,300 公噸,於 4 月 8 日出貨福懋約 588 公噸、4 月 9 日福壽約 421 公噸、4 月 10 日泰山約 291 公噸,共 15 個受影響品項。食藥署啟動下架回收並派員查核。

202607-01

地方政府台中市府勒令中聯油脂停工

台中市食安處要求中聯立即停止產線與出貨、下架回收,並追查市面流向與流入數量。

202607-02

地方政府台北市宣布全面停用、下架;受影響名單擴及知名品牌

問題油流向星級飯店與食品廠,味王聯華路易莎等品牌陸續出現在名單上。台南市也啟動查核機制。

台北市衛生局當日派員稽查 14 家大賣場、5 家飯店及 6 家餐廳,現場已無相關違規產品。新聞稿並載明福懋旗下涉案油品總量達 588 公噸、逾九成為 18 公升/公斤桶裝與散裝,現存待回收 425 桶。

202607-02

司法台中地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

檢方正式介入調查,本案自此走上行政與司法兩條線。

202607-03

主管機關累計回收逾 17 公噸;第二層加工品不列入強制下架

食藥署說明回收處置情形,並說明依風險評估,第一層的大豆沙拉油及分裝產品須回收下架,第二層加工食品評估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不公布名單、不全面下架——這項判斷後來引發外界質疑。

202607-03

主管機關同批油另驗出 3 種二級致癌物

除苯駢芘外,另檢出苯駢蒽 3.7、苯駢苊 6.1、䓛(Chrysene)3.4 μg/kg。這三項無個別法定限量,指引訂有「PAH4 總和 10 微克以下」的監測指標。四項相加為 21.3,超過該指標——這個加總是本頁自行計算,公視原文並未相加。

食藥署表示將持續精進管理措施,並研議自主檢驗逐批擴大、原料投入前先行檢驗。

202607-03

地方政府台北市衛生局稽查 11 處下游業者,42 校封存問題油

稽查 9 處通路賣場、2 處飯店餐廳,業者皆已配合上游下架退回,現場無違規產品。台北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停止使用並封存,共 42 校(園)受影響,已進行專案實地稽查。

衛生局並說明,未依規定通報者將依食安法第 7 條處 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

202607-03

地方政府新北市衛生局持續監督下架回收,累計查核 148 家

針對各大販售通路、餐廳、夜市及製造業稽查,當日查核 74 家、累計 148 家均未查獲問題批號產品。同時提醒消費者暫停食用並向購買通路辦理退換貨。

202607-04

主管機關召開專家會議,依結論擴大預防性下架

食藥署召開專家會議協助釐清風險,並依會議結論擴大預防性下架範圍。與會專家同時呼籲回歸食安法架構、強化風險溝通。

202607-04

地方政府台北市衛生局累計查核 39 家下游業者

累計已查核相關業者共 39 家(通路賣場 27 家、飯店餐廳 12 家),業者皆已配合上游公司下架退回違規產品,現場已無違規產品。

202607-05

主管機關公布 257 家受影響業者,要求落實三大措施

202607-06

主管機關提出五項強化措施,名單更新為 360 家業者

同日,中聯就外界質疑隱匿一事回應「配合調查」。

202607-06

地方政府高雄市衛生局公布 28 家第二層下游業者

其中明德食品為製造廠商,共製造辣椒油 9 種品項,已於 2 日下架回收 9,478 罐;維義事業為代工代料製造;安盛製造寵物食品,其餘為販售或自用。

截至當日上午 10 時回收問題油 3,514.2 公升,稽查餐飲通路 866 家均未使用不合格油品,校園、8 家校園團膳及 4 大軍校皆無使用。高雄市長陳其邁指示衛生局擴大追查第三層業者。

202607-06

地方政府台北市未採中央的 20% 門檻,改為不限比例全面下架

食藥署規定,以油的原型出現、或使用占比 20% 以上的問題油製品才須預防性下架。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只要有任何使用到問題油品的加工製品,我們不分 20% 以上或以下先全面預防性下架。」低於 20% 的廠商要有相關證明才可恢復上架。

總統賴清德同日強調食安政策沒有妥協空間,該下架就要下架。

202607-07

主管機關食藥署開罰中聯 1 億 6,520 萬元,中央史上最高

事由是延遲通報:南僑 5 月 13 日自主檢驗就發現超標,中聯卻直到 6 月 30 日才向主管機關通報。食藥署認定違反《食安法》第 15 條,依同法第 44 條裁罰;並指出從南僑福壽泰山一路到中聯,整體通報流程均有延誤。

202607-07

主管機關20% 門檻取消:未達 20%175 項產品也要下架

衛福部石崇良宣布:「其他未達 20% 的 175 項產品,也必須在 8 日深夜 12 時前預防性下架,待提出檢驗合格證明後,才可重新上架。」原本只要求含問題油 20% 以上的產品下架,至此改為一律預防性下架。

同日食藥署公布 360 家業者、232 項產品,資訊改為滾動揭露。

202607-07

地方政府高雄追到第 3 層,新增 20 家業者全數下架

包含饗食天堂大遠百店在內,衛生局要求全數下架並配合退換貨,累計回收 3,551.7 公升。已掌握 30 家下游業者流向(維義事業供貨 3 家、明德食品供貨 12 家、其他 5 家),已查核 1,222 家業者,未發現使用問題油品。

高雄市長陳其邁指示:「只要確認使用問題油製成的加工食品,一律立即下架。」

202607-07

地方政府台北市衛生局南僑重罰 300 萬元:只通知上游、沒通報主管機關

南僑油脂事業自主檢驗發現大豆油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6 月 10 日僅向上游廠商通知異常,未依食安法第 7 條第 5 項向衛生局通報,依同法第 47 條處 300 萬元。

南僑製造的 2 項產品(南僑 NEBOS 機能性脂肪抹醬、王牌液態油炸專用油)因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比例達 20% 以上,已下架回收。

202607-08

主管機關全面啟動 4 家油脂工廠實地稽查及抽驗

同日,統一超商全聯也啟動預防性下架。

202607-08

民意代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通過提案,要求行政院長、衛福部長、食藥署長下台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邱鎮軍涂權吉王育敏許宇甄羅廷瑋廖偉翔蘇清泉盧縣一等人提案,要求行政院卓榮泰衛福部石崇良食藥署姜至剛下台負責,以 7 票贊成、5 票反對通過。

提案質疑政策「一週改了 3、4 次」——從第二層不用下架,到 20% 以下不用下架,最後才宣布全面下架;並指即使致癌物稀釋到 20%,仍不該留在貨架上,「食安 5 環環環斷裂」。

202607-09

民間教育團體呼籲加速完成「學校午餐專法」

問題油大量流入校園團膳,教團主張以專法補上校園食材管理的制度缺口。

202607-09

主管機關要求中聯 4 至 6 月生產油品及其產品全面下架

食藥署擴大要求中聯於 7 月 10 日中午 12 時前完成下架,範圍不再限於單一批號。

202607-09

地方政府台北市府商請消保團體提起團體訴訟

消費者求償機制開始啟動;新北市前一日也表態要保障消費者求償權。

202607-09

地方政府台中市「查到哪公布到哪」,公布第三層 20 家業者下架名單

新增 20 家第三層以下業者,加上前一日 5 家,累計 25 家餐飲及食品業者。問題油品涉及福壽福懋泰山共 18 項產品、31 個批號,另新增泰山「好理調合油」1 個批號。

累計回收 39,535 公斤,919 家次市場、賣場、夜市、餐飲業者查核完畢;校園 16 家團膳業者、86 所學校、224 家幼兒園確認未使用問題油品。中聯 4 至 6 月停工期間的 29 個批號產品已逐批檢驗。

202607-09

司法檢方約談 11 名被告,聲押中聯總經理余凌冲

台中地檢署約談中聯福壽福懋泰山四家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等 11 人,認定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重大。中聯總經理余凌冲因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之虞遭聲請羈押禁見,其餘 10 人以 50 萬至 2,000 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202607-11

主管機關四家業者說明會:原因未釐清前不得恢復生產

202607-12

主管機關受影響產品流向改為每日更新

202607-12

地方政府台中市對福壽再罰 600 萬元,累計裁罰 900 萬元

福壽「花生風味精華調合油 2L」檢出苯駢芘 4.3 ppb、「不飽和大豆沙拉油 2L」檢出 3.8 ppb。兩項產品 6 月 30 日自主送驗、7 月 6 日取得檢驗報告,7 月 12 日通報。

台中市府依食安法即時通報規定從嚴裁罰,2 件產品各 300 萬元,累計對福壽裁罰 900 萬元。

202607-13

民意代表波及 1,380 所學校,立委要求大專院校餐廳也納入稽查

教育部透過食材登錄平台清查,全台共 1,380 所學校使用到中聯供應的油品,均已全數停用並預防性下架。(兩天後 7 月 15 日教育部立法院給的是另一個口徑:20 個縣市、861 所學校及 334 所幼兒園「疑似」使用。兩個數字統計時間與認定標準不同,不是互相矛盾。)立委主張校園食安要「做全套」,建立預防、追溯、應變、照護四大機制,稽查範圍不應只到國中小營養午餐。

教育部鄭英耀回應,將以數位工具加強追蹤,包含學校與主管機關 LINE 帳號綁定以便即時回報。

202607-14

主管機關研議預防性下架產品的「重新上架原則」

事件從全面下架轉入解禁評估階段。

第三階段:究責、修法與獨立調查

2026-07-15 → 07-31

行政院一週內端出《食安法》修正草案;第三方獨立調查報告指出原料、製程、檢驗三大缺失;合格批次陸續解禁,司法程序仍在進行。

202607-15

地方政府台中市府公布兩批預防性下架批號,累計回收 7 萬 1,004 公斤

批號 314-1150518 的衍生產品包括福壽 17 項 55 個批號、福懋 6 項 11 個批號,下游業者福壽 342 家、福懋 78 家;批號 314-1150617 下游業者福壽 5 家、福懋 24 家。

跨局處累計查核市場、賣場、夜市、餐飲、食品製造及販售業者 1,260 家次,142 家餐飲、加工等業者曾進貨或使用相關油品。

202607-15

民意代表立委要求營養午餐退費給家長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時指出,發育中的孩子吃到問題油,要求教育部與地方政府討論把營養午餐費用退還家長作為補償。教育部統計,20 個縣市、861 所學校及 334 所幼兒園疑似使用到問題油品。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回應:「退款的部分涉及到一些責任跟契約的部分,我們會進一步來了解來處理。」未直接承諾退費。

202607-16

主管機關中聯再遭查出隱匿批次,加罰 300 萬元

中聯 4 月 1 日生產的油品批號 314-1150401 未通報列入申報資料,且申報資料有不實情形。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9 條、第 47 條第 12 款裁處 300 萬元,並責令提供樣品檢驗及追查流向。

202607-16

業者中聯致歉:停工改善,未獲核准絕不復工

中聯表示自 7 月 1 日起全面停工並停止沙拉油出貨,已協同技術專家與學者檢視製程條件、黃豆品質及產地來源。

202607-16

民間網傳「為世衛大會要求保密」,食藥署駁斥並移送法辦

社群平台 Threads 流傳一則指控:「中聯吹哨者爆料 4 月檢驗出 BaP 超標通報主管機關」、「因為 5 月衛福部要參加世衛大會,要中聯油脂所有人保密,等政府通知」。換句話說,這則傳言是在指控政府 4 月就知情、為了世衛大會把消息壓下來。

食藥署回應「相關內容並非事實,已將訊息散播者移送檢調單位」,強調政府秉持「該查就查、該罰就罰、該公布就公布、該下架就下架」的態度,並說明是 6 月 30 日接獲通報後才啟動調查。依《食安法》第 46 條之 1 及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食安謠言最高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00 萬元以下罰金。

這是一則遭官方否認的網路傳言,本頁收錄是因為它確實發生過並引發官方發稿與法律行動,不代表其內容屬實。

202607-17

司法台中地院重開羈押庭,余凌冲由交保改為收押禁見

原裁定 2,000 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後發回更裁,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收押禁見。

202607-17

抗議台北市長號召 7 月 25 日上街,要求總統道歉、行政院長下台

台北市長蔣萬安呼籲民眾站上街頭,要求總統賴清德道歉、行政院卓榮泰下台,強調「食安就是國安」,批評卓榮泰當日雖已道歉但只把責任推給業者。

台中市長盧秀燕隨後在臉書表態「反毒油、上凱道,我參加」,並指中央數次施壓地方不要查廠、公布流向或下架問題油品。國民黨隨即宣布 7 月 25 日全代會後於凱道舉辦群眾大會。

202607-18

主管機關食藥署聲明「中央從未阻止查廠」;台中市擴大抽驗

食藥署發表聲明回應外界說法。台中市同步擴大抽驗 45 件,並掌握 210 家下游業者。

202607-18

民意代表在野智庫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異常應 24 小時內通報

國民黨智庫研擬《食安法》修法方向,主張業者發現異常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此一時點早於行政院 7 月 23 日通過的官方草案。

202607-20

主管機關公布檢驗結果,預告本週提修法並完成獨立調查

行政院卓榮泰指示一週內完成《食安法》修正,草案訂 7 月 23 日送院會。

202607-21

民間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依消保法請求 1 至 5 倍懲罰性賠償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聯油脂為主要被告,泰山企業福懋油脂福壽實業為共同被告;倍數將依廠商過失或故意程度而定。現階段先請消費者登記並保留購買憑證。

202607-21

民間消保協會受理校園團體訴訟,初估求償 60 億元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專案受理「校園致癌油事件團體訴訟」,被告為中聯泰山福壽福懋四家業者,受理對象為各級學校彙整的受影響學生名單,登記期間至 10 月 30 日止。

協會指出,2015 年頂新油品案曾為 90 多所學校、約 2 萬名學生求償約 37 億元;本次受影響學校超過 1,000 所,求償金額將創新高。訴訟費用由食安基金補助。

202607-21

主管機關30 批19 批合格解禁、8 批銷毀

中聯 115 年 4 至 6 月生產的 30 批大豆沙拉油,經檢驗有 19 批及其相關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自即日起重新上架;7 批苯駢芘超標、1 批無檢體,共 8 批一律不得上架並啟動銷毀程序。

19 加 8 只有 27 批,剩下的 3 批呢?另有 3 批尚未出貨的原油,檢驗雖符合標準,但仍由衛生主管機關留置管制、未流入市面,因此不在本次重新上架的範圍內。

同日,衛福部委託的第三方專家進廠展開獨立調查。

202607-22

民意代表立委提出補償機制,衛福部長:廠商應負責

國民黨立委要求建立中聯案的消費者補償機制;衛福部石崇良回應賠償責任應由廠商承擔。

202607-22

司法台中地檢署發動第二波搜索

202607-23

法規行政院會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異常 24 小時內通報,隱匿最高罰 3,000 萬

草案共修正 17 條,圍繞五大方向:強化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與數位治理。食品業者發現或知悉產品有危害安全衛生之虞時,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延遲通報罰鍰上限提高至 3,000 萬元。

一定規模或上市櫃業者須自設經中央認證的實驗室;不論自設或委外,檢驗報告都要在 24 小時內上傳中央指定系統。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

202607-23

主管機關公布可重新上架的 501 項產品清單

19 批合格油品由泰山福懋福壽三家業者製成的產品,共 501 項獲准回架。

202607-23

司法法院裁准扣押四家公司不動產,估算不法利得 1.26 億元

檢方依食安法從銷貨金額推估中聯福壽福懋泰山的不法利得逾 1 億 2,600 萬元,聲請扣押不動產獲法院裁准。

202607-23

司法中聯廠長陳明榮遭聲押,法院裁定 100 萬元交保

法院審酌相關證據與證人均已訊問、查扣,認無逃亡之虞,裁定 1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202607-23

抗議國民黨正式號召上凱道,民進黨批「假食安真造勢」

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指在野把食安議題當街頭造勢舞台,對國人食安沒有幫助;在野則指控政府在危機處理與資訊揭露上有不足。

202607-24

主管機關召開地方衛生局聯繫會議,統一銷毀與重新上架原則

202607-24

民間醫療專業團體聯合記者會,呼籲擴大檢驗食用油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與毒物、營養等專業團體召開聯合記者會,要求主管機關針對所有食用油品檢驗,釐清是原料、製程高溫或環境污染所致,並以科學數據重建民眾信心。同時建議民眾避免單一品牌用油、不用回鍋油、控制烹調溫度。

202607-24

民意代表台中市議員要求市府協助集體求償、補助受影響業者

民進黨台中市議會黨團總召周永鴻等人要求市府儘速研議協助受害家庭、個人、學校團膳進行集體求償,並編列預算補助受影響的食品、糕餅及餐飲業者。

台中市法制局回應,此案為全國性重大食安事件,由中央統一協助;行政院消保處已協請消基會消保協會提起團體訴訟。

202607-24

民意代表中央與台中市互指稽查不力,稽查次數各說各話

07-24衛福部石崇良指出,台中市府過去 8 年僅配合食藥署檢驗中聯油脂 1 次(2024 年),相較台南、高雄明顯偏低。

台中副市長鄭照新反駁,依法業者送驗應納入稽查紀錄,2022 年至今共進行 18 次檢驗,呼籲「不要用局部以偏概全數字,造成錯誤印象」。

202607-24

抗議司法改革黨在高雄市府外辦反毒油車隊遊行,衛生局出面收陳情書

司法改革黨主席張靜律師帶約十多名黨員在高雄市府大門外車隊遊行,要求高雄市長陳其邁公開所有查油資訊、協助受害民眾求償,並提出具體調查結果與市民補救措施。高雄市衛生局派代表收下陳情書轉交陳其邁

張靜質疑:「18 次調查會讓人覺得他查了中聯油脂 18 次」,指這些調查未針對苯駢芘檢驗。

202607-24

抗議上凱道前一日,藍綠隔空交火

台中市長盧秀燕痛批中央有人是「癌細胞」,質疑「誰在包庇」、「為什麼中央這次故意要拖、要蓋牌」。台北市長蔣萬安批評政府「給業者充裕時間串供滅證」。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分別要求民進黨負責與道歉。

民進黨反批地方沒有落實抽驗、現在卸責怪罪中央;立委莊瑞雄認為罰鍰議題不應淪為喊價式競逐。行政院卓榮泰強調依科學根據,衛福部檢驗合格的產品會確保安全。

202607-25

抗議凱道「我是人、我反毒台」集會,人潮延伸至景福門

國民黨發起、民眾黨響應參加。出席者包含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

黃國昌提出三大訴求:全面下架問題油、公布真相、行政院卓榮泰下台負責,並要求總統賴清德向國人道歉。行政院卓榮泰回應:「我們已經在修法了,修法之後就可以理性討論。」

202607-27

主管機關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出爐:原料、製程、檢驗三大缺失交互影響

調查認定並非單一因素,而是多項管理缺失疊加。原料端:巴西進口黃豆苯駢芘風險較高,中聯於 2025 年 6 月將黃豆熱損粒驗收標準由 0.5% 放寬至 5%。製程端:異常時缺乏即時矯正機制,脫膠油磷脂質超標、白土添加量不足。檢驗端:未將苯駢芘納入危害分析,也未對高風險原料提高檢驗頻率。

202607-29

主管機關擴大抽驗 3 家大豆油煉油廠 30 件油品,全數符合規定

同日,完整的《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大豆油苯(a)駢芘超標事件調查報告》公開於食藥署官網專區。

202607-29

地方政府台北市:真相未明前,有疑慮的油品不在北市上架

台北市表示,衛福部 27 日雖公布第三方調查結果,但「未說明清楚為何驗出苯駢芘超標,故對食藥署公告預防性下架的油品仍有疑慮,真相未明疑慮油品不上架」。

台北市衛生局並主張,在真相釐清前,問題與疑慮產品應儘速依法提送銷毀計畫並完成銷毀,確保不再流入市場。此一立場與中央 7 月 21 日起陸續核准 19 批合格油品重新上架不同。

202607-30

主管機關食藥署發布澄清稿:「絕無門神一事」

202607-31

司法廠長陳明榮交保遭撤銷,發回台中地院重裁

截至本頁更新時間,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

202607-31

民意代表立院黨團質疑中聯代表列席專家會議,要求公開完整紀錄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副書記長黃建賓游顥、立委陳菁徽等人)質疑,食藥署 7 月 4 日召開、攸關「20% 以上問題油品是否下架」的專家會議中,有中聯油脂代表出席並進行製程說明。

黨團要求衛福部公開四項內容:完整調查報告與所有檢驗數據、查廠紀錄;專家會議完整紀錄、與會名單、討論內容與決策依據;追究相關責任人;全面徹查其他大型油品供應商。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澄清「絕無門神情事」,強調專家會議決策均依科學評估,相關紀錄已主動函送檢調;署長姜至剛重申絕無護航業者。

另一條線:苦茶油也驗出苯駢芘

7 月下旬起,多起苦茶油產品陸續驗出苯駢芘超標。食藥署明確表示這些案子的原料與中聯無關,是獨立的另一條線。 8 月 1 日源頭確認為嘉義源春製油廠,該廠停工、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並已進入檢調偵辦;原料苦茶籽來源尚未釐清。 因為時間重疊、常被混為一談,這裡單獨列出。行政院已要求把苦茶油納入油品專案加強稽查。

202607-22

主管機關連淨綠色科技自主通報,苦茶油檢出 2.9 μg/kg

連淨苦茶油」檢出苯駢芘 2.9 μg/kg,超過限量 2.0 μg/kg,銷售通路包含棉花田生機園地統一生機健康有機超市等。新北市衛生局要求業者即日起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抽驗 5 件產品送食藥署檢驗。

202607-23

主管機關食藥署:苦茶油案原料與中聯完全不同,兩案無關

202607-23

地方政府台北市衛生局稽查棉花田總公司及 36 家門市,下架 729 瓶

稽查共 37 處,全面預防性下架「有機苦茶油 250 mL」(批號 26V224XW01)及連淨公司在棉花田販售的苦茶油系列商品,共 729 瓶;門市倉庫內 1 瓶問題批號油品已封存禁售。

202607-27

主管機關連淨苦茶油再增 4 批不合格,其他批次暫停販賣

202607-30

地方政府永豐餘生技「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超標,台北市追查上下游

永豐餘生技自主通報。台北市衛生局往上追出源頭製油廠為嘉義「源春製油廠」,中間商為威加國際(以「高仰三苦茶油」名義販售),零售通路長庚生技自有門市已下架 25 瓶。永豐餘另一款使用同批苦茶油的「猴頭菇香鬆」也預防性下架。

202607-30

法規第 2 起後行政院拍板:苦茶油納入油品專案加強稽查抽驗

衛福部表示將先查廠,再依結果決定後續作法。

202607-31

地方政府國際機能「台灣苦茶油」檢出 2.6 μg/kg,新北令全面下架

有效日期 2027 年 12 月 25 日、500 毫升規格產品檢出 2.6 μg/kg。該批共 780 瓶,其中 773 瓶於「江醫師健康舖子」門市及官網販售,已完成下架。同樣由嘉義源春製油廠代工,跨縣市移交嘉義縣衛生局查處源頭。

202607-31

地方政府台北市再檢出 2 批苦茶油超標,已下架並開放退貨

202607-31

地方政府雲林衛生局確認亞世家只做分裝,未從事榨油製程

亞世家企業受託代工永豐餘「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但僅負責充填、裝瓶及貼標,原料、容器、標籤都由威加國際提供。廠內已無原料及成品庫存。台北市衛生局已預防性下架 584 瓶,並持續往上追源頭製油廠。

202608-01

主管機關源頭確認為源春製油廠食藥署報請檢方偵查

食藥署說明:源春製油廠「以同批苦茶籽原料製成 3 項產品,共計 6 批」不合格,檢出值自 2.4、2.6 至 2.9 μg/kg(限量 2.0 μg/kg),涉及永豐餘生技威加國際國際機能三家公司的「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高仰三苦茶油」「台灣苦茶油」等產品。

處置:台北市衛生局要求永豐餘生技威加全面預防性下架回收;嘉義縣衛生局要求源春製油廠停工;食藥署「已報請檢察機關協助偵查」。原料方面,公告寫明「原料苦茶籽來源尚無明確佐證資料」。

批數有兩種講法:食藥署公告寫「3 項產品共 6 批」(同一批苦茶籽原料);中央社報導則以「8 批問題油」計,含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同款 250ml、高仰三苦茶油 250ml、庭茂苦茶油 250ml、台灣苦茶油 500ml,另有未出貨 1 批。兩者統計基準不同,本頁並列不做取捨。

202608-01

司法嘉義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偵辦,追查苦茶籽原料來源與流向

嘉義地檢署表示,因情節剛曝光,「立即指派檢察官分他案偵辦,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及警察機關全面展開調查」,並已接獲食藥署報請協助,正全力追查源春製油廠苦茶籽原料的來源與流向。

202608-01

主管機關石崇良:業者交代不出來源,高度懷疑是中國進口苦茶籽

衛福部石崇良表示:「沒有辦法舉出它的貨品來源,所以高度的懷疑它也是,屬於進口的苦茶籽,那麼從前一家到這一家,可能它們的來源都是屬於中國的苦茶籽。」

衛福部並宣布下半年啟動 115 年度食用油脂製造業稽查專案,近期展開苦茶油事件專案稽查。

202608-01

業者源春製油廠聲明:開封食用過也可以退

聲明指出,「源春苦茶油相關產品其製造日期為民國 114 年 12 月起至 115 年 7 月內者」,「不論商品是否已開封、是否已食用,皆可持原商品或交易憑證向原購買廠商辦理退貨」。

三組爭議最多的數字

下架數量、公布家數、20% 門檻,是這起事件被討論最多的三組數字。 這些數字出自不同單位、不同日期、不同統計定義,並列時容易看起來不一致。 這一區把每個數字的公布單位、統計範圍與日期完整列出,供讀者自行判斷。

爭議一:20% 門檻的適用期間

下架範圍在事件期間調整過數次。以下依日期列出中央標準的變化與依據,不做評斷。

  • 07-03食藥署:第 2 層加工品經風險評估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不下架、不公布名單。
  • 07-04召開專家會議,依會議結論擴大預防性下架範圍。
  • 07-06標準為:以油的原型出現、或使用占比 20% 以上者須預防性下架。同日台北市宣布不分比例全面下架。
  • 07-07衛福部石崇良宣布未達 20% 的 175 項產品也須於 8 日 24 時前下架,檢驗合格才可回架。
  • 07-09下架範圍擴大至中聯 4 至 6 月生產的全部油品及其產品。
  • 07-14起研議重新上架原則;07-21 19 批合格回架、07-23公布 501 項可重新上架清單。

依上述時序,「使用占比 20% 以上才須下架」這項標準適用於 7 月 6 日至 7 日之間;7 月 7 日起改為不分比例。引用這項規定時,日期不同,指的是不同的規定。

爭議二:下架與回收數量

中央講「公噸」、台中講「公斤」、高雄講「公升」,而且「回收」和「下架」不是同一件事。

各單位公布的下架/回收量。數字每天滾動,脫離日期比較沒有意義。並非每個縣市都公布重量——台北市與新北市公布的是稽查家數,一併列出以免被誤讀為「沒有處理」。
日期公布單位統計範圍名目數字
07-03食藥署全國回收17.422 公噸
07-06高雄市衛生局高雄市回收3,514.2 公升
07-07高雄市衛生局高雄市回收3,551.7 公升
07-09台中市政府台中市累計回收39,535 公斤
07-15台中市政府台中市累計下架回收71,004 公斤
未取得桃園市衛生局桃園市首波下架逾 1.2 萬公斤
07-02
07-03
07-04
台北市衛生局台北市未公布重量或數量三則新聞稿公布的是稽查家數:7 月 2 日查 14 家大賣場、5 家飯店、6 家餐廳;7 月 3 日查 11 處、42 校(園)封存;7 月 4 日累計查核 39 家(通路賣場 27 家、飯店餐廳 12 家)。
07-03新北市衛生局新北市未公布重量或數量公布的是查核家數:當日 74 家、累計 148 家,均未查獲問題批號產品。

公布的指標本身就不一樣

中央、台中、高雄、桃園公布的是重量或體積;台北市與新北市公布的是稽查家數

本頁在台北市衛生局 7 月 2、3、4 日三則新聞稿中,沒有查到中聯案的下架或回收重量。這不代表台北市沒有下架,只代表它公布的指標不同,因此無法和其他縣市的公斤數並排比較。

(同一個衛生局在苦茶油案就有公布數量:7 月 23 日棉花田 37 處下架 729 瓶、7 月 31 日預防性下架 584 瓶。)

單位不一樣

1 公噸 = 1,000 公斤,所以中央 7 月 3 日的 17.422 公噸 = 17,422 公斤。

公升是體積,不是重量。食用油密度比水低,3,514.2 公升不等於 3,514.2 公斤,本頁不做換算。

名目不一樣

「回收」是已經收回來的量,「下架」是先停止販售、不一定已收回。台中 7 月 15 日那筆是「下架回收」合計,涵蓋範圍比純回收大。

為何看起來不一致

台中一個市 7 月 15 日的 71,004 公斤,看起來比中央 7 月 3 日的 17,422 公斤還多——因為相差 12 天,而且一個是全國「回收」、一個是單一縣市「下架回收」。

官方沒有公布過一個「全國最終總量」,本頁也沒有自行加總各縣市數字,那樣會重複計算。

爭議三:受影響業者家數

同一天可以同時出現 224 家和 291 家,因為一個是台中市、一個是全國;而且還要看算到第幾層。

各單位公布的受影響家數。「層」指離中聯幾手:第 1 層是直接向中聯進貨的三家大廠,第 2 層是向這三家進貨的下游,依此類推。
日期公布單位統計範圍算到第幾層家數
07-01食藥署全國第 1 層3 家
07-03台中市食安處台中市第 2 層224 家
07-03食藥署全國第 2 層291 家
07-05食藥署全國受影響業者257 家
07-06高雄市衛生局高雄市第 2 層28 家
07-06食藥署全國受影響業者360 家
07-07食藥署全國受影響業者360 家・232 項產品
07-07高雄市衛生局高雄市第 3 層新增 20 家
07-09台中市政府台中市第 3 層以下累計 25 家
07-15台中市政府台中市曾進貨或使用142 家
07-18台中市政府台中市掌握下游210 家

學校不是廠商

7 月 13 日教育部清查的 1,380 所學校是使用單位,不在上表的業者家數裡,兩者不能相加。

7 月 15 日教育部立法院給的是另一個口徑:20 個縣市、861 所學校及 334 所幼兒園「疑似」使用。統計時間與認定標準不同。

291 → 257 為什麼變少

7 月 3 日的 291 家是「問題油品流向」的家數,7 月 5 日的 257 家是「受影響業者」,兩者定義與清查基準不同。

官方沒有逐一對照說明這兩個數字的關係,本頁也不自行推論。兩者不是同一個指標的前後變化。

地方數字不能相加

台中 210 家、高雄 28 家+20 家這類地方數字只涵蓋該縣市,且同一家連鎖業者可能同時出現在多個縣市名單,相加會重複計算。

要看全國規模,請以食藥署公布的數字為準。

來源: 公視 07-03(291 家・17.422 公噸)公視 07-03(台中 224 家)公視 07-07(175 項・20% 取消)食藥署 07-05(257 家)食藥署 07-07(360 家 232 項)中央社 07-06(高雄 28 家)中央社 07-07(高雄第 3 層)台中市府 07-09台中市府 07-15中央社 07-18(台中 210 家)公視 07-13(1,380 校)台北市衛生局 07-02台北市衛生局 07-03台北市衛生局 07-04新北市衛生局 07-03

裁罰彙整

行政罰鍰部分。金額與日期以主管機關公告與中央社、公視報導為準。

標示「累計」者為各地方政府累計金額,統計時間 2026-07-14(公視整理);上方兩列為地方衛生局官網公告的個案裁罰,可點下方連結查原文。
日期裁罰機關對象金額事由
07-07食藥署中聯油脂1 億 6,520 萬 延遲通報(違反食安法第 15 條,依第 44 條裁處)。中央開罰史上最高。
07-16食藥署中聯油脂300 萬 隱匿批號 314-1150401 未呈報、申報不實(食安法第 9 條、第 47 條第 12 款)。
07-07台北市衛生局南僑300 萬 自主檢驗發現異常僅通知上游、未依食安法第 7 條第 5 項向衛生局通報(同法第 47 條)。
07-12台中市政府福壽實業600 萬 2 項產品苯駢芘超標(4.3、3.8 ppb),6 月 30 日送驗、7 月 6 日取得報告、7 月 12 日通報,各罰 300 萬;累計 900 萬。
~07-14地方政府(累計)福壽實業900 萬含上列 07-12 的 600 萬
~07-14地方政府(累計)泰山企業600 萬公視整理
~07-14地方政府(累計)中聯油脂300 萬公視整理
~07-14地方政府(累計)福懋油脂300 萬公視整理
07-23台中地院(裁准)中聯福壽福懋泰山1.26 億 檢方依銷貨金額推估不法利得,聲請扣押不動產獲准(非罰鍰)。

來源: 中央社 07-07食藥署 07-16公視 全案時序中央社 07-23台北市衛生局 07-07台中市政府 07-12

苯駢芘是什麼

看時間軸之前,先弄清楚三件事。

一級致癌物,但不是毒藥

苯駢芘(Benzo[a]pyrene,BaP)是多環芳香烴的一種,由五個苯環稠合而成,結構穩定、易溶於油脂,難以用清洗或低溫過濾去除。

世界衛生組織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將它列為第 1 類致癌物,代表「對人類致癌證據充分」。但致癌風險與暴露劑量、時間與累積量有關,並非吃一次就會致癌。

它是製程產生的污染物

苯駢芘不是刻意添加的成分,而是有機物高溫不完全燃燒的產物——燒烤、煙燻、油脂精煉的高溫段都可能生成,環境中也普遍存在。

因此各國多以「污染物限量」而非「禁用添加物」的方式管理,並要求業者從原料與製程去控制。

這次到底驗出什麼

除了有法定限量的苯駢芘 8.1 μg/kg(限量 2.0)之外,同批油另檢出苯駢蒽 3.7、苯駢苊 6.1、䓛 3.4 μg/kg。

這三項沒有個別限量,指引訂有「PAH4 總和 10 μg/kg 以下」的監測指標;四項相加為 21.3 μg/kg(本頁自行加總,來源未相加)。

限量標準怎麼訂的

同樣一批油,在不同國家可能是「超標下架」也可能是「合格」。這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各國風險評估模型、飲食習慣與監測能力不同。

食用油脂中苯駢芘(BaP)限量比較。台灣與歐盟的數值已逐條核對官方法規原文;中國附的是地方政府網站轉載的標準全文,不是發布機關原文;日本、美國僅整理自公開資料,未取得可點的官方原文。標「未查得」表示本頁沒查到,不等於該國沒有訂。
地區BaP 限量PAH4 總量依據來源
台灣2.0 μg/kg10 μg/kg(監測指標)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附表三,最新修正 2024-11-28 全國法規資料庫
修法沿革
食藥署新聞稿
歐盟2.0 μg/kg10.0 μg/kg Regulation (EU) 2023/915 附錄 I 第 5.1.11 項(油脂類,可可脂與椰子油除外) EUR-Lex
中國10 μg/kg未查得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2022-06-30 發布、2023-06-30 實施) 標準全文
地方政府網站轉載,非發布機關原文
日本未查得數值限量未查得據公開資料以調查監測方式管理 整理資訊,官方原文連結待補
美國未查得聯邦層級統一限量未查得據公開資料以 GMP 個案管理 整理資訊,官方原文連結待補

換句話說,這批 8.1 μg/kg 的油在台灣與歐盟都必須下架;單就 BaP 這一項限量來看,8.1 沒有超過中國的 10 μg/kg。這不代表它在中國就一定能賣——各國還有其他規定,本頁沒有逐項比對。台灣採用的是與歐盟同級的嚴格標準。

2012 年的先例:韓國農心泡麵案

苯駢芘並非首次引發食安討論。2012 年韓國農心泡麵事件中,台、港、韓三地主管機關都留下公開紀錄, 處理過程與 2026 年這次有若干可對照之處。以下每一則都附官方或官方性來源。

2012 年農心泡麵苯駢芘事件時序。標「韓媒」者為韓國媒體報導,非官方發布。
日期發生什麼來源
2012-06韓國 在一批煙燻魚肉(柴魚)檢出苯駢芘,超過韓國法定限量 10 μg/kg。農心以該批柴魚做為泡麵湯粉原料。 香港食安中心
2012-10-23韓國國會 立委揭露農心 6 款泡麵湯粉檢出苯駢芘,最高 4.7 ppb。 韓媒
2012-10-24韓國食藥廳 表示依風險評估結果認為安全,未要求回收。 京鄉新聞(韓媒)
2012-10-25韓國食藥廳 隔天改口,發布官方新聞稿「食藥廳、農心等苯駢芘檢出相關後續措施」,命 4 家業者、9 項產品回收並廢棄。 韓國政策簡報(官方)
2012-10-25台灣 TFDA 發布〈TFDA 持續追蹤掌握韓國農心牌速食麵檢出含苯芘事件〉。輸台兩款為「爽口海鮮味烏龍麵」約 37,507 公斤、「香辣海鮮味烏龍麵」約 22,435 公斤。當時的說法是「韓國政府評估無安全危害性,並未要求產品下架」,並表示「若韓國原廠基於保障消費者等考量,宣布回收產品,將建議並注意台灣進口商回收相關產品」。該篇通篇未提及台灣要求下架。 衛福部(官方)
2012-10-30香港食安中心 檢驗 8 個樣本(含 5 款相關產品),全部未檢出苯駢芘;本地代理商已自願將所有批次下架。 香港政府(官方)
2012-11-05台灣 TFDA 檢驗結果:2 件「爽口海鮮烏龍麵」調味包檢出苯芘 1.01 及 0.97 ppb。以最高 1.01 μg/kg 估算每日攝入約 0.012 μg,「遠低於 JECFA 之每日平均攝入量(0.24 μg),亦遠低於歐盟 2008 年調查資料苯芘平均每日飲食攝入量 0.235 μg」,評估並無健康危害之虞。 衛福部(官方)
2012-11-06台灣衛生署 說明致癌風險評估:「將增加百萬分之一點五(1.5×10⁻⁶) 的致癌風險,一般致癌風險介於 10⁻⁶~10⁻⁴ 尚屬可接受的範圍」、「該等產品於一般正常攝食情況下,尚不致有明顯危害健康之虞」。 衛福部(官方)

官方新聞稿與媒體報導不一致的一點

當年媒體(蘋果日報,經環境資訊中心轉載)報導台灣衛生署同日宣布跟進、要求兩款烏龍麵下架,賣場也已全面下架。

衛福部 10 月 25 日的官方新聞稿通篇沒有提到台灣要求下架,只寫韓方未要求下架、以及若韓方回收將建議進口商跟進。

本頁兩邊都列出來,不做取捨。通路端是否自主下架、與主管機關是否下令下架,是兩件事。

環境資訊中心轉載(媒體)↗

2026 年像在哪

官方先說安全、後來改口。韓國食藥廳 10 月 24 日稱安全、10 月 25 日命回收;2026 年台灣則是 7 月 3 日表示第二層加工品風險低不下架,7 月 7 日改為一律下架。

「無立即危害」與「加強處置」並存。2012 年台灣官方評估風險可接受,但產品仍被下架處理;2026 年也出現「史上最高罰鍰」與「無立即健康危害」並列的情況。

不一樣的地方,別直接比大小

2012 年泡麵調味包本身沒有苯駢芘限量,超標的是上游柴魚原料(韓國限量 10 μg/kg);2026 年是食用油脂本身就有 2.0 μg/kg 限量,且檢出 8.1。

兩者食品類別與適用限量不同,1.01 ppb 和 8.1 ppb 不能直接放在一起比誰嚴重。看數字要先看是哪一類食品、適用哪個限量。

為什麼會發生:獨立調查的三個缺口

衛福部委託第三方專家於 2026 年 7 月 21 日進廠調查,7 月 27 日公布結果。結論是三個環節的缺失交互影響,不是單一原因。

原料

  • 巴西進口黃豆的苯駢芘風險較高
  • 中聯於 2025 年 6 月將黃豆熱損粒驗收標準由 0.5% 放寬至 5%

製程

  • 製程異常時缺乏即時矯正機制
  • 脫膠油磷脂質超標
  • 白土添加量不足

檢驗

  • 未將苯駢芘納入危害分析
  • 未對高風險原料提高檢驗頻率

完整調查報告全文已公開於 食藥署「中聯油脂案專區」

同一件事,中央和地方講的不一樣

這起事件從頭到尾,中央與地方在「該下架多少」「該公布多少」「能不能重新上架」「誰沒盡到責任」上都有落差。 以下把兩邊的說法並排,各自附上出處,讓你直接比對,不做評斷。

爭點一:加工品要下架到什麼程度2026-07-03 → 07-09

中央

07-03食藥署:第 2 層加工品經風險評估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不下架、不公布名單。

07-06改為:以油的原型出現、或使用占比 20% 以上者須預防性下架。

07-07衛福部石崇良宣布未達 20% 的 175 項產品也須下架,20% 門檻取消,改為一律預防性下架、檢驗合格才能回架。

07-09再擴大到中聯 4 至 6 月生產的全部油品及其產品。

地方

07-06台北市未採 20% 門檻。市長蔣萬安:「只要有任何使用到問題油品的加工製品,我們不分 20% 以上或以下先全面預防性下架。」低於 20% 者須提出證明才可恢復上架。

依日期:台北市於 7 月 6 日採不分比例全面下架,中央於 7 月 7 日起亦改為不分比例。

爭點二:第二層以下的產品名單要不要公布2026-07-03 → 07-12

中央

07-03食藥署表示,第 2 層加工品經風險評估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風險低,不公布名單、不要求全面下架。

07-05起改口:陸續公布 257 家、360 家受影響業者與 232 項產品,並自 07-12 起改為每日更新受影響產品流向。

地方

07-03台中市食安處已公布首波下游名單 224 家(王品桂冠聯華食品等),比中央早。

台中市府表示「查到哪公布到哪」,逐日公布第三層以下受影響業者名單。高雄市衛生局也追到第 3 層,20 家使用者全數下架。

爭點三:平時到底稽查了幾次2026-07-24

中央

07-24衛福部石崇良指出,台中市府過去 8 年僅配合食藥署檢驗中聯油脂 1 次(2024 年),相較台南、高雄明顯偏低。

地方

07-24台中副市長鄭照新反駁,依法業者送驗應納入稽查紀錄,2022 年至今共 18 次,呼籲「不要用局部以偏概全數字,造成錯誤印象」。

爭點四:中央有沒有阻止地方查廠2026-07-17 → 07-24

中央

07-18食藥署發表嚴正聲明:「中央從未阻止查廠,勿以片段說法混淆視聽。」

地方

07-17台中市長盧秀燕指中央數次施壓地方不要查廠、不要公布流向、不要下架問題油品。

07-24再批中央有人是「癌細胞」,質疑「誰在包庇」、「為什麼中央這次故意要拖、要蓋牌」。

爭點五:專家會議有沒有護航業者會議 07-04|爭議 07-30 → 07-31

中央

07-30・07-31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絕無門神情事」,強調專家會議決策均依科學評估,相關紀錄已主動函送檢調。署長姜至剛重申絕無護航業者。

在野黨團

07-31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7 月 4 日決定「20% 以上是否下架」的專家會議中有中聯代表列席並進行製程說明,要求公開完整紀錄、與會名單與決策依據。

爭點六:合格批次能不能重新上架2026-07-21 → 07-29

中央

07-21食藥署公布 30 批中 19 批檢驗合格,自即日起重新上架;07-23公布可重新上架的 501 項產品清單。

07-27公布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認定為原料、製程、檢驗三大缺失交互影響。

地方

07-29台北市認為調查結果「未說明清楚為何驗出苯駢芘超標」,對已公告預防性下架的油品仍有疑慮,真相未明前疑慮油品不在北市上架

並主張問題與疑慮產品應儘速提送銷毀計畫並完成銷毀。

爭點七:誰罰了誰2026-07-07 → 07-16

中央

07-07・07-16食藥署中聯開罰 1 億 6,520 萬元(延遲通報,違反食安法第 15 條、依第 44 條裁處),另因隱匿批號 314-1150401 未據實登錄加罰 300 萬元。

地方

07-07台北市衛生局南僑罰 300 萬元(自主檢驗發現異常卻只通知上游、未依食安法第 7 條第 5 項向衛生局通報)。

07-12台中市府福壽累計裁罰 900 萬元,其中 7 月 12 日因 2 項產品超標涉延遲通報再罰 600 萬元。

媒體與評論怎麼看

這一區的來源等級跟上面不同。 前面的時間軸只收官方公告與公視、中央社;這一區收的是其他媒體的報導、專欄社論與影音評論。 放在這裡是為了呈現外界提出了哪些質疑,不代表本頁背書其論點,也不是官方立場。每則都可以點進原文自己判斷。

另外要講清楚一件事:這一區收到的評論,內容多半是對主管機關處理方式的批評——這反映的是這段期間評論市場的實際樣貌,不是本頁刻意選邊。 主管機關自己的說法與依據,完整收在上方時間軸的官方新聞稿裡(食藥署共 21 則、行政院修法說明、各地方衛生局公告),請一併對照閱讀。
深度報導報導者 The Reporter2026-07-26王芊淩孫文臨

「中聯油脂案」第三方調查結果公布:苯駢芘超標成因多重,揭原料、製程與檢驗三大缺口

整理獨立調查結果之外,另外點出幾個制度性缺口:

  • 中聯自行檢驗未超標、下游業者檢驗卻超標,突顯樣品真實性與檢驗誤差問題
  • 中央與地方對稽查責任各有期許,權責不明形成監督漏洞
  • 缺乏統一的下架原則、範圍與重新上架規範
  • 台灣與歐盟訂 2 ppb、中國 10 ppb、美日未特別規定,檢驗與國際接軌都困難
專欄食力 foodNEXT2026-07-15許庭禎

中聯問題油後食安法怎麼改?加重罰則不是終點 異常通報與風險管理才是關鍵

對修法方向提出質疑:

  • 更重的裁罰「無助於避免相同問題再發生」,只能滿足心理預期
  • 逐批檢驗會增加檢驗與稽核成本,消費者能否承受成疑
  • 原料檢驗合格不保證最終產品安全,製程污染仍可能發生
  • 未釐清黃豆乾燥製程是否真為污染源、進口黃豆缺乏限量標準等結構問題
解析食力 foodNEXT

苯駢芘超標為何只下架食用油、不回收加工食品?事件時序、回收依據與健康風險一次釐清

針對「第二層加工品不下架」這個最受質疑的決定,整理其回收依據與風險評估邏輯。

報導民報

苯駢芘超標為何只下架原油?食藥署舉行記者會說明

記錄食藥署對下架範圍爭議的公開說明。

評論關鍵評論網 The News Lens2026-07-17蕭國振

史上最高罰鍰 vs 無立即危害:中聯油脂苯駢芘事件,為何曝露食安治理的邏輯衝突?

作者出身刑事司法實務體系。核心是一個多數人讀新聞時會卡住的矛盾:

  • 官方一邊開出史上最高罰鍰,一邊說「目前暴露量不足以造成立即健康危害」,兩則訊息並列讓人困惑
  • 作者的解釋是:行政裁罰針對的是違反管理規範的行為,健康風險評估針對的是目前的暴露程度,兩者回答的是不同問題
  • 但民眾在意的通常不是今天吃下去會不會馬上生病,而是長期低劑量接觸會不會增加負擔
  • 從塑化劑、餿水油、蘇丹紅到本案,制度都在危機後才推進;治理重點應在污染源流入市場前攔截,而不是事後罰多重

這篇也補上一個本頁時間軸有引用的細節:1 億 6,520 萬元的法源是《食安法》第 15 條、第 44 條及《行政罰法》第 18 條。

報導今周刊2026-07-27

中聯油苯駢芘超標,為何大統益台糖 OK?原來巴西黃豆非唯一元凶,三缺失揭露

比較同樣用進口黃豆的其他煉油廠為何沒出事,回推中聯的個別管理問題。

公民新聞PeoPo

油品致癌物超標,台灣食安 12 年來的共犯結構

把本案放回 2014 年劣質油品事件以來的脈絡檢視。

想查手邊的產品,官方入口在這裡

中聯油脂案專區

食藥署設置的事件專區,收錄 21 則官方新聞稿、稽查與下架回收情形、法規標準、檢驗方法、認證實驗室清單與退貨專線。

前往專區 ↗

可重新上架產品清單

19 批合格油品所製成、獲准回架的產品查詢平台。

查詢清單 ↗

強制性下架產品下游業者清單

查詢哪些下游業者的產品被列入強制下架範圍。

查詢名單 ↗

各地方衛生局的專區

地方公布的內容與中央不完全相同——名單通常更細、更新更頻繁。住哪個縣市就先看哪一個。

台北市衛生局

中聯油脂受影響油品查詢專區」:福懋福壽泰山南僑的下游業者名單(數十至數百家)、各業者聲明書與退貨資訊連結。頁面標示 115 年 7 月 27 日更新。

前往專區 ↗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問題油品資訊專區」:問題油品品項及批號清單、流向資訊、食品回收銷毀計畫表單,並逐日更新清查與回收進度(共 41 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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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

中聯油品問題專區」:最新消息、問題油品品項資訊、消費者保護諮詢、衛教圖卡。頁面標示 115 年 7 月 31 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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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

持續發布稽查與下架回收進度新聞稿,並提醒消費者退換貨管道。

查看新聞稿 ↗

其他縣市

各縣市衛生局多有發布稽查與下架進度,請搜尋所在縣市的衛生局官網。

桃園市衛生局的公告頁(「首波 32 家下架逾 1.2 萬公斤」)在本頁多次測試都回傳伺服器錯誤 HTTP 428,無法確認一般讀者能否開啟,因此不放連結。